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《关于完善数据流通安全治理 更好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实施方案》的通知stN河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
发改数据〔2025〕18号stN河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、数据管理部门、党委网信办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、公安厅(局)、市场监管局(厅、委):stN河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

为深入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》《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》《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》,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数据局、中央网信办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公安部、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《关于完善数据流通安全治理 更好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实施方案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。stN河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

国家发展改革委stN河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
国家数据局stN河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
中央网信办stN河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
工业和信息化部stN河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
公安部stN河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
市场监管总局stN河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
2025年1月6日stN河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

附件:关于完善数据流通安全治理 更好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实施方案stN河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