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1D河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
工信部联通装〔2023〕144号31D河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、财政、农业农村、商务、药监主管部门,海关总署广东分署、各直属海关,金融监管总局各监管局:31D河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

现将《机械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(2023—2024年)》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,认真贯彻落实。31D河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

工业和信息化部31D河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
财政部31D河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
农业农村部31D河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
商务部31D河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
海关总署31D河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
金融监管总局31D河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
国家药监局31D河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
2023年8月17日31D河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

附件:机械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(2023—2024年)31D河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